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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作弊与反作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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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有了考试,也就有了作弊。我国古代科举考试开创于隋朝,发展于唐代,完善于北宋,强化于明清,历时一千三百余年。科举考 试作为我国古代一种最重要的考试制度,其重要性相当于今天的高考。十年寒窗无人问,一朝成名天下知。科举考试的成功,意味着拿到 了通往官场的火车票。为了拿到这张火车票,有的人寒窗苦读,期望以真才实学取得;有的人则另辟蹊径,处心积虑修炼作弊之法,作弊便

应运而生,各种作弊的方法千奇百怪、五花八门。

作弊的手段

考试作弊在中国可谓古已有之,作弊的种有很多种,方法也千奇百怪,有结朋、行卷、怀藏、代笔、授义、继烛、飞鸽传书等十多种,掇其要者,可归类为三大类:请托、替考和夹带。

历朝历代中最常见的作弊方法就是请托,即通过关系,贿买考官,打通关节,以谋求录取。具体方法有探题、关节和偷改。探题即考 前探知试题,通过贿买考官,考官在科考前事先向考生泄露试题。关节,即俗称的“做暗号”。考生在卷子中设定特殊标记,“或书数虚字,

或也欤或也哉或也矣”,让考官辨认进行舞弊。偷改之法则更进一步,直接贿赂考官及工作人员在试卷上做手脚,誊录偷改试卷。道光十五 年御史镇南就曾上书说:“近来科场多有包揽誊录之人,场前议定记号,择其书写精工者,给银修卷。”

“请托”之风在唐代最盛,贵族官僚家庭的考生无不请托、行贿,这是以后历代都不曾有过的。例如唐高宗龙朔三年(663年),主考官董思恭接受考生的贿赂后,便泄露了进士策问试题。后来事情败露,三司会审初判朝堂斩决,后因董思恭临刑前告发别人,被免死,流放岭 南。这是唐代科举考试中主考官因泄露试题所受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。

贵者以势托,富者以财托,亲故以情托。如果是无势、无财又无关系的,那便请托无门了。所以,晚唐著名诗人杜荀诗名虽高,却 屡试不第,他慨叹道:“空有篇章传海内,更无亲族在朝中。”

有些考生稍稍有点财产,但上不能直接买官(唐代出身可买卖,清代卖官鬻爵明码标价),下不能请托行贿,便有了另一种作弊方式, 那就是替考,即请人代考,代笔的人又称“假手”,亦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枪手。它又分为替名入试和就院假手两种。替名入试是指代替别人考试,替考者入场考试,被替者不入场。就院假手是替者和被替者都入场考试。如甲乙二考生,甲替乙考试。考试的时候甲乙二人同时入 场考试。但是甲的试卷写上乙的名字,乙的试卷写的是甲的名字。

与李商隐齐名的晚唐词人温庭筠就是个著名的枪手。史载他文思神速,多为人作文,即经常帮助别人考试。孙光宪的《北梦琐言》说 温庭筠“才思艳丽,工于小赋,每入试,押官韵作赋,凡八叉手而八韵成”。虽然他文思敏捷富有天才,但多次考进士均落榜,一生不得 志。

如果考生家境贫寒,即不能贿买考官,又不能请枪手代考,那还有一种最便捷的方法:夹带。夹带自古以来就是考试作弊中最常见的 一种形式,其手法五花八门,不一而足。后世最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的,有索性密写在衣物、身体上的,其他各式随身物 品,包括文具、食品、蜡烛等都曾被用作夹带。

清代科举考试作弊书

2005年在天津发现了一套完整的清朝考试作弊工具,仅火柴盒大小,共9卷本,均长4.5厘米,宽3.8厘米,厚0.5厘米。每卷本内约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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